扬数据投资〔2025〕41号
关于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
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经研究,现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减少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污染,原则同意你局实施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
二、建设地点及用地规模: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太平组范围内(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填埋库区实施原位封场和生态修复,涉及面积约114524m2。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渗沥液导排、填埋气收集导排及处理、地表水导排、垂直帷幕、植被种植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0965.8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统筹、市区共担(市级承担50%,各相关地区按照2023年垃圾产生量的比例共同承担50%)。
五、该项目招投标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按我局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执行。
******办公室《关于下达2025年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扬府办发〔2025〕03号),《不动产权证书》(苏(2019)扬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市政法委备案的《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报告表》,扬州市财政评审中心《关于赵庄************管理局填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赵庄垃圾填埋场(一期)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回复。
七、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八、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九、请你单位在下阶段初步设计中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封场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苏建城管〔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设计。同时,要充分采纳稳评专家审查意见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有效化解和防范项目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第三方权益及其它方面矛盾,由你局会同属地政府妥善协调解决。
十、接批复,请做好与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社会稳定、招投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衔接,及时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稳妥推进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请委托资信良好的设计单位在市财政评审中心批复的估算限额内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文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扬州市数据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