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院区手术用消融电极相关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HY-C890386
二、项目名称:******医院各院区手术用消融电极相关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濉溪路翡丽时代广场商业综合楼B-701号
成交金额:151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医院各院区手术用消融电极相关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拟招一家服务商提供******医院各院区手术用消融电极相关耗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合同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后1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万胜春、刘和凤、郑慧、陈晓宇、张之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390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转分机号8093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怡、王曼
电 话:0551-******或******转分机号8093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