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总则: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设备(原装、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的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采购需求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加注“▲”的内容为重点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标识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真实应答描述。 3.★投标供应商应该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性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4.本文的“质保期”是指中标标的物经约定的验收机构完成验收之日起算,截止中标人承诺的期限。 二、基本需求 项目名称 | 需求科室/部门 | 数量(套)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肥胖与代谢病防治中心 | 1 |
核心产品: 人体成分分析仪 用途: 人体成分分析仪是利用生物电阻抗测量技术,将人体分成5个节段(四肢+躯干),并通过微弱电流计算出人体各节段阻抗,最后算法根据测量的阻抗值计算出构成人体的不同物质的含量与分布情况(水分、肌肉、脂肪和无机盐),这些检测结果泛应用于体重管理、生长发育与代谢病评估、肌少症筛查、运动营养方案制定等医疗领域。 仅通过身高体重监测的传统体重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现代科学化、精细化的体重管理需求。人体成分分析仪不单能够测量身高体重、更能准确测量出肌肉与脂肪含量、体脂率以及肌肉和脂肪的分布情况,能够从开始的检测到干预方案的制定以及后续的效果评估方面为全流程闭环管理提供定量分析依据。 人体成分分析仪在代谢减重方面的应用已经得到专家的推广和社会的认可。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年版)》和《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中也把人体成分分析仪作为体重管理以及肥胖诊疗的必备设备。 三、技术参数: ★1、工作原理:多频率生物电阻抗测试。 2、电极:4极8点接触式电极。 ▲3、测试频率可选:1kHz、5kHz、50kHz、250kHz、500kHz、1000kHz等多种频率。 4、检测电流≤80uA 5、测试部位: 5.1:阻抗:身体5个节段(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在6个不同测量频率下的阻抗值≥30个; 5.2:电抗:身体5个节段(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 在3个不同测量频率(5kHz、50kHz、250kHz)下的电抗值≥15个; 5.3:全身相位角:50kHz下的全身相位角。 6、阻抗测量性能: 6.1阻抗测量范围包括10Ω-1250Ω。 6.2阻抗测量误差:躯干误差≤±3%、肢体误差≤±1%。 7、体重测量性能 7.1体重测量范围包括2kg~250kg; 7.2体重测量误差≤±0.1kg。 8、可测量的主要参数覆盖以下指标: 8.1、人体成分参数:身高、体重、生物电阻抗、全身相位角、身体总水分、蛋白质、体脂肪、无机盐; 8.2、水分参数:细胞内水分、细胞外水分、节段水分分析、细胞外水分比率、节段细胞外水分比率分析; 8.3、肌肉参数:肌肉量、骨骼肌含量、肌肉均衡分析; 8.4、脂肪参数:BMI、去脂体重、体脂百分比、节段脂肪分析、内脏脂肪面积、内脏脂肪等级、肥胖度; 8.5、无机盐参数:骨矿物质含量; 8.6、体维度参数:颈围、臂围、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腰臀比; 8.7、综合评估:人体成分总评分、基础代谢率、身体细胞量、历史记录、生长图表、体重控制、体型评估、水分控制(用于干体重评估)、肥胖评估、身体均衡评估、营养建议、运动建议。 9、适用人群范围不低于如下要求: 9.1、年龄测量范围包括3岁-100岁; 9.2、身高测量范围包括90cm-250cm。 ▲10、臂姿导航:具有臂姿导航功能,自动监控用户测量姿势并通过算法判断用户姿势是否正确并给出指导。 11、测量过程中实时显示测量动画以及测量进度,并有真人语音提醒注意事项及操作步骤。 12、测量时间≤1min。 13、显示屏:显示屏为高清彩色液晶屏,尺寸≥14英寸。 14、可移动性:整机可折叠,主机可拆卸,方便外检携带; 15、兼容打印机:主机不需要通过外接电脑。 16、内置成人报告单、儿童报告单、水分报告单等多种报告单模板,且支持用户对报告单模板进行自定义编辑。 ▲17、设备铭牌使用年限≥8年。 ★18、******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互通,对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四、每套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人体成分分析仪 | 含主机、左右手握电极 | 1 | 套 | 2 | 打印设备 | 通用打印设备 | 1 | 套 |
五、商务要求: 1.交货及安装、验收要求 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交货期: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需求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 90 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1.3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中标后所提供的设备为原装、全新合格的产品;且原装进口产品生产日期与交货日期差值≤6个月;国产产品生产日期与交货日期差值≤3个月。 1.4中标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同时提供培训服务,必须保证需求科室操作人员融会贯通,培训所需费用全部包含在总报价内。 1.5验收方式:按《小榄镇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和验收办法》。 ★1.6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供该项目完整的授权书。 2.售后服务要求 2.1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附有售后服务能力说明。 ★2.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原厂质保(设备原厂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至少为 1 年。 2.3在售后期内,中标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维修通知,响应时间为半小时内,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为4小时内,排除故障时限为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 2.4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中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3.付款方式 ★3.1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合同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 (1)合同; (2)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3.2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协议时间提供设备,并经协议规定的验收机构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确认发票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第二期款项,在 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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