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交资管贵州区域管理总部沿德高速智能雾灯采购项目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报价人:
根据中交资管贵州区域管理总部沿德高速智能雾灯采购项目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和说明,原询价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询价文件中第二章询价书第八条“样品要求”第1条报价人提交样品时间补充调整为2025年4月29日前提供样品1套(附检测合格证书、QS标志)”。样品应与所投产品一致。
各报价人在收到本补疑书后,应在2025年4月28日12时00分前以邮件形式(格式见附件1)向询价人予以确认收到本补疑书,未确认的视为报价人已收到本补疑书。
附件1:回函格式
邮箱:panyuanli@ccccltd.cn
******有限公司贵州区域管理总部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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