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街道梅苑社区邻里中心改造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ZB2025-116
项目名称:******街道梅苑社区邻里中心改造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元):5305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街道梅苑社区邻里中心改造项目(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0540
最高限价(元):5305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街道梅苑社区邻里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约期限:总工期4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第8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传真:0574-******-8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傲坤、刘霞、王玲、许爽、陈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1619
质疑联系人:唐虹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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