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属国有企业(******************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有限公司就扬州市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受托管理企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JSDSZC2025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扬州市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受托管理企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SZC2025007
2、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受托管理企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报价方式:投标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七折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按工程、货物、服务三类,分别按固定折扣系数报价(保留二位小数)。
最终结算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七折×投标人中标折扣系数执行。
(限额以下项目不采用本次中标折扣系数,具体按照各委托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本项目按固定折扣系数报价(保留二位小数),最高限价为100%,超过100%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扬州市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受托管理企业就其所需要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次招标分A、B两个包,投标人可多包兼投且可以兼中。
A包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B包为参照政府采购法及限额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甄选中标数量:
A包中标人数量: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25家,则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80%(截取整数);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25家,则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25名。
B包中标人数量: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40家,则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80%(截取整数);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40家,则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40名。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若中标人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将按照******委员会确定的综合得分排序名单,顺延下一名为中标人。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服从考核机制,如考核不达标,将终止合同)。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可提供证明材料)
(7)与第(******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商务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zcfg/mof/201310/t******_******.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一: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磋商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注三:投标人如以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行业规范;总公司若委托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投标的,则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为无效响应。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前来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响应。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及法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四、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3月21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2025年3月7日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人公司名称),开标当日交付原件。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并注明所投包号,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word或PDF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纸质版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现场考察:
(1)依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固定办公场所实地考察”,需对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及评分。在开标前,组织安排考察事宜,请各家供应商务必确保申请考察表上的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手机等信息填写正确并保证有效接听,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家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加考察的供应商依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的“固定办公场所实地考察”内容提前准备好各类资料及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考察小组现场考察评审后,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现场密封,并在密封外包装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签字,由考察小组带回留存。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等区属国有企业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401室
联 系 人:刘菲菲
联系方式: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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