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HZB-AK-2024-20
项目名称: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7,464.1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377,464.1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77,464.1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77,464.14 | 2,377,464.1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80个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滨区大河镇集镇段河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CA锁(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template/newsDetail.html?id=285。
3.下载文件: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7.技术支持电话:******95、******00。
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oldweb/8a85be3567ed******ed36804d0009.html)要求,中标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注册登记入库,致使采购结果无法公告的情形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9.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街道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3号1幢306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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