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城门头沟段沿河城关堡保护修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注:投标人须于平台免费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4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14-XM001
项目名称:长城门头沟段沿河城关堡保护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6993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0.6993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长城门头沟段沿河城关堡保护修缮 | 230.699325 | 1项 | 长城门头沟段沿河城关堡保护修缮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下措施进行: 无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外省市施工企业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有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工程任职;
(5)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6)近3年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2至2024-11-2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注:投标人须于平台免费下载文件)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12-04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
场主 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
体注册 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
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
件编制 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电 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 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
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响应无效。
3.其他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0号6层会议室
联系方式:赵海月,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月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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