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305号(北纬22°50′46.34″,东经114°11′5.43″)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120000万元。占地面积81******居、智能锁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健康电器5******居2000万件/年、智能锁150万件/年。
本项目分期建设,二期年加工生生产健康******居0万件/年、智能锁0万件/年。员工500人,设置宿舍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300天,工作为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建设项目于2020年01月20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2845号),项目于2024年08月15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登记编号:************0K001Y)。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噪音处理设施已经于2024年08月10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02月2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谢贺山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