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临泽镇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临泽镇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4】169号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临泽镇2024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临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加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邮市临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主要在符合道路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对4条老路进行提升改造,路线全长约6.593公里,其中:
(1)营东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子婴干渠路,南至X301李界线,路线全长约1.174公里,路面宽6米,水泥砼路面;
(2)左新路: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东起周临河桥,西至X204周八线,路线全长约1.6公里,路面宽6米,水泥砼路面;
(3)振兴路: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跃进河路,西至S264安大线,路线全长约0.791公里,路面宽18米,沥青砼路面;
(4)二里支渠路: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东起临泽镇蔡桥庄,西至临泽镇营西村,路线全长约3.028公里,路面宽6米,沥青砼路面。
道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沥青路面:荷载标准:路面结构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安设施工程。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发包,本次招标设一个合同段,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配套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工作。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工程施工,包括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路基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工程等配套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主要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绿化、交安设施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 合同估算价:1990.02万元;(其中设计费37.76万元,暂列金额56.64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4年12月05日至2025年6月03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业绩和财务要求为: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b.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在本工程中承担相同类型工作的(施工或设计),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预约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业绩:①设计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项目的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联合体成员中一方具备即可)。
②施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联合体成员中一方具备即可)。
3.2 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a、项目经理必须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担任。
b、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职工。
3.2.2 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3.2.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施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3.2.4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项目职务等信息为准)
3.2.5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上述人员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为准)。
拟投入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如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均须按上述程序在本公告下预约(无需缴纳费用),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预约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3.1)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9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若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招标人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10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为保证设计的图纸的准确性,招标人强烈建议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进行实际数据的勘测,招标人不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临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临泽镇 地址:高邮城南新区中心大道66号
邮政编码: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电话:******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8.2本次招标采用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5日9:30时整。第二信封解密时间由第一信封开标时通知。
8.3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传真电话,以便联系。
(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交纳相应投标工具费用,未交纳投标工具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工作qq:******3,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管理-直播大厅”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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